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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烹协[2006] 2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关于组织“四川省餐饮业评委、认定师”

资格培训的通知

 

各市、州烹饪(饮食、餐饮)行业主管部门、烹饪(餐饮)协会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和人员:

 

为加强全省餐饮工作的管理,推动全省餐饮业烹饪技术比赛评判及品牌认定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促进行业评审认定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,我会将于近期举办《四川省餐饮业评委》、《四川省餐饮业认定师》资格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目的

通过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培训,使学员达到全省餐饮业评委、认定师资格任职条件,能够胜任全省餐饮业比赛评判、品牌认定工作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1、全省餐饮业评委资格任职条件、聘用管理和职业道德;

2、全省餐饮业认定师资格任职条件、聘用管理和职业道德;

3、全省烹饪技术大赛评判标准和评判办法;

4、四川省“三名”——四川餐饮名店(特色店)、川菜名菜(点)、川菜烹饪(服务)名师、大师认定管理办法;

5、四川名火锅、四川优质火锅、四川特色火锅评定标准。

三、培训人员

由各市、州行业主管部门或烹饪协会、行业协会推荐候选人45名(其中12名行业管理人员,其余为技术人员)。省烹饪协会、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对其资格审查确认后另行通知。报名人员资格要求(具备1项以上):技师及相应技术职称,川菜烹饪(服务)名师、大师,全国或全省烹饪大赛金牌获得者,各市、州烹饪技术比赛担任过两次以上评委。年龄要求:3560周岁;技术人员专业工龄要求:15年以上,全省餐饮业一级评委18年以上。

四、资格认定

培训结束考试合格者,由四川省烹饪协会、四川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联合颁发全省统一编号的《四川省餐饮业评委》、《四川省餐饮业认定师》资格证书。以后全省餐饮业评判、认定人员及全国餐饮业评委、认定师从上述人员中产生,全省餐饮业一级评委由二级评委中产生。

五、培训时间、地点

1、时间:2006317日—19

2、地点:成都

3、培训费用:

每位学员1600元(包括培训、考察、资料、证书及食宿等费用)。 不需安排住宿人员每人1400元。

六、报名须知

报名时交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技术职称复印件、2寸彩色近照5张,逐项填写审批表。报名材料于310日前交寄四川省烹饪协会。

地址: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四号,邮编:610031

联系人:马益强、刘艳

电话:028-8669796186241374

 

请各地认真组织,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四川省饮食服务行业协会

 

00六年二月十六日

 

 

附件:

《四川省餐饮业评委、认定师资格审批表》
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地址: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四号    电话:(028)86697961    E-mail: webmaster@sc-px.com